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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寒衣节风俗

 2024-04-18 16:47    21  0 赞

宝鸡寒衣节风俗

宝鸡寒衣节风俗

每年农历十月初一,谓之“十月朝”,又称“祭祖节”。为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我国民间在此日有许多风俗。

一、烧纸

送寒衣的习俗据说是由宋代开始渐渐形成的。蔡名钧(1894-1966年)在《台湾风物》第31卷第4期记载:“寒衣节流行于台南地区,每逢十月初一,家家户户必祭祖先,焚烧纸衣,由大门外向门内正对门口抛掷,称为‘送寒衣’。”台湾人过寒衣节已有数十年历史,但据《清稗类钞》记载,寒衣节原来并不是台湾人的风俗。

二、烧包

人们还会在这一天起早排队到坟地购买“寒衣包”(一种印有冥币、买路钱等的纸包),并将供品带到坟地上祭奠祖先,将酒菜等在家中及坟地附近野餐。这有点类似于清明节祭祀,只是更偏重于祭祀先人亡魂。

三、送寒衣

送寒衣是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以十月十日为“鬼头”,后三日为“鬼使节”,宜祭、扫墓及烧送冥具。汉族还有在“鬼头”前二日贴对联、敬插筷、供馒头等风俗。送寒衣是汉族传统的祭祀习俗之一。清代以来的文献记载,寒衣节是以十月朔日为起点,每逢10的倍数日都有相应的祭祀活动。汉、唐这一风俗已较为广泛,宋代多见于记载。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十月)朔日,至墓祭祀……略备牲酒,以展孝思。”北宋柳开《河东先生集》卷十一《寒食行》自注云:“晋朝自夏至冬终之月,并记其阴晴及寒食事。”南宋庄绰《鸡肋编》卷二记述更为详细:“上虞县(今浙江上虞)在太末(浙江龙游)界者多诸谱家所谓祝融氏之后也。立冬前一日扫墓,至祭期不用素食,皆鱼肉为供。……其祭如清明。至朔日亦然,但无寒食之禁。”这说明从宋代开始,“送寒衣”和清明节祭扫时的习俗逐渐合流了。明、清时期,“送寒衣”的仪式有所简化。清人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三云:“今人于岁之阴尽(立冬)十日之后三日,祭扫先茔者多不用纸钱。家贫者用黄标纸钱,富者用红标纸钱,皆剪成条如钱大,以百条为一包,或以二百条为一包,备以香烛酒肴。”清人顾铁卿《清嘉录》卷八云:“(十月)朔日(初一日),扫墓祭先,肃然如在。有子之贫不能备冥器者,亦必择期营祭于先茔之侧。名曰‘送寒衣’。”民国以来,“送寒衣”的日期也从农历十月一日移至清明节前后。

四、烧纸钱

烧纸钱是送寒衣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人们把在冬季取暖所用的炭柴在清明节时投入先人坟墓火中寄给亡灵当取暖之用。《东京梦华录》记载:“至寒食及霜降节(即十月初一),即亲到野外踏青,并作暖鬼(即祖先亡灵)之词。”民国以来,由于受西方影响,人们逐渐重视过清明节而忽略寒衣节。但民间仍有祭祀祖先的传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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