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婚姻法的学者

huoguang2024-09-22 21:24708 阅读36 赞

婚姻法学作者简介

巫昌祯,这位法学界的杰出学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同时也是特聘的博士生导师。他的专业领域涵盖民法与婚姻法,活跃在教育一线,不仅在本校教授相关课程,还在最高人民法院业余大学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担任主讲教师。他的学术贡献丰富,多次荣获嘉奖,并享有政府特殊津贴的荣誉。巫昌祯在法律立法方面有着显著。

研究婚姻法的学者

王冶英著作与文章

王冶英是一位活跃的学者,其学术成果丰富,涵盖多个领域。在著作方面,他编著了《中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热点问题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探讨了社区治安与社会稳定(2002年11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以及社区政治论(2003年7月,山西人民出版社)。他还参与编写了教材《劳动与社会。

研究婚姻法的学者

刘引玲简介

刘引玲,一位专注于民商法学领域的女性学者,她的学术背景丰富且专业深入。在教育领域,她持有研究生学历,并已获得硕士学位,专业方向是民商法学。尽管目前她尚未担任博导,但在硕士生的教育上,她却是经验丰富的导师,担任着教授的职务。在教学方面,刘引玲教授了多个重要的法学课程,其中包括婚姻家庭与继。

研究婚姻法的学者

李洁珍宜春学院教授

李洁珍教授,女性,出生于1965年8月,拥有本科学历及法学硕士学位,专业领域专长在于法理学和民法学,是一位在该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的学者。在教学方面,近五年来,她主讲了诸如婚姻法、民法学、知识产权法以及法学基础理论等核心课程,为学生们提供了丰富的法学知识体系。在学术成果方面,她成绩斐然。曾。

情人制探讨

婚姻法作为民法的一部分,主要规范的是民事关系,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2001年,全国人大在修订婚姻法时,有学者提出应减少实体性规定,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乔新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潘绥铭教授指出,婚姻双方仅需政府承认而非批准。然而,张竞生的“情人制”观点过于超前,其理念基于个人自由,而非国家。

夏吟兰国际交流

夏吟兰同志是一位积极投身国际法学交流的学者,她不仅致力于传播中国的法律文化,还深入探讨和学习外国法学的优秀理念。她为推动国内外法学界的互动,搭建了多个交流平台。以下是她的一些重要学术活动:1996年3月,她在杜肯大学美国分校进行讲学,向美国学生讲解中国的婚姻法与继承法,展示了中国法律的独特视角。

婚姻家庭法简介

这一时期,法学界对婚姻家庭法的修改研究逐渐升温,从80年代末开始,90年代中期形成共识,如今已进入立法议程,初步完成了专家试拟的草案,并在深入讨论中。参与这一跨越世纪的立法研究的学者,肩负着学术的重任和历史的使命。因此,我简要地提出了中国婚姻家庭法宏观定位的五个关键方面,希望能激发学界同仁。

我们学校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对婚姻法的看法的论文 2000字左右,自此小 。

内容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使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显得不足。本文就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基础,确立。

[明朝江西老表那些事】四、朱善

朱善的婚姻法建议,影响深远。洪武十七年,朱善针对当时乱婚的元俗,上疏主张禁止姑舅姨子女通婚,其见解独到,具有远见,最终被明太祖采纳,成为《大明律》的一部分,为社会风气的净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至死不渝,朱善的生命最后一章,他以七十一岁的高龄,病中仍坚持完成父亲未竟的著作,以学术为。

佟柔相关评论

他还参与了《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工业企业法》、《破产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讨论。他强调不应忽视商法的学习和研究,并在人民大学开设了公司法和票据法的课程。他对法院干部的提高也非常关心,亲自为高级法官班和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讲课。他注重理论与实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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