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huoguang2024-09-22 04:34430 阅读6 赞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

法律分析:一、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婚姻关系不论结婚的事实是否发生,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

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可能还哺育了子女。无效婚姻的解除,同可撤销的婚姻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解除,只有婚姻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而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申请。2、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履行。

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一般无效婚姻有婚姻事实吗?

1、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

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系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2、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3、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

婚姻无效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二者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不同的,无效婚姻是对婚姻关系而言,无效合同是对合同效力而言,但都是无效的,也就是不成立。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什么是无效婚姻哪些婚姻是无效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三)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些法律障碍或违反了法律规定,导致婚姻关系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1.有夫或有妻。一方已经有配偶,而另一方不知情或与其私自结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2.近亲结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其他法定近亲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因为这些。

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哪些情形下的婚姻

婚姻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

无效婚姻的后果都是怎样的

(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如,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发生姻亲关系。(2)对子女的法律后果: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

热门排行








精彩内容稍后呈现..
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