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家庭法的案例分析

huoguang2024-09-23 05:23650 阅读71 赞

3个典型婚姻家庭法案例简析

一、案例一 甲因失踪而被宣告死亡。三年后,甲突然归来,发现乙已与丙结婚,但后来又离婚。此时,甲能否自行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若配偶未再婚,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若配偶已再。

最新婚姻家庭法的案例分析

3个典型婚姻家庭法案例简析

分析:婚姻法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若该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若已经再婚的,即使再婚后,该配偶丧偶或又离婚的,夫妻关系也不能再自行恢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如果配偶愿意与受撤销宣告人重新结合,则必须重新。

最新婚姻家庭法的案例分析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题?

通常,法律对于虚假结婚、隐瞒婚姻状况等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结婚时隐瞒了已婚状况,或者使用虚假证件或信息进行结婚登记,这样的婚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效婚姻。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所以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2)乙死后,甲是否有权继承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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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案例

1、吴俊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无法尽到抚养小孩的义务。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出发,在张玲有条件和意愿抚养的情况下,小孩应由张玲抚养。2、刘良的收养行为无效。 张玲与吴俊作为小孩的父母,为小孩的法定监护人,虽然吴俊被判处徒刑,仍然应当对小孩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将小孩送给他人收养,应当得到吴俊。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4

(1)家具和家用电器不是王泳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而购置的家用电器,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2/3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王某与其女友同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在王某没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期间所作出的行为。那么,王某的工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案例分析 刘某与张某1985年结婚,婚后刘某从刘母处。

根据婚姻法及民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故而刘某死亡后划分为刘某遗产。答2:虽根据继承法:遗嘱以公证遗嘱为第一效力。但本案例中公证遗嘱所证明的标的房产并非为刘某一人所有。故而本公正无效。继承法中,若无公正描述,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而刘某从刘母处继承的房屋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其中。

学习笔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的理解与适用

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除非有明确的赠与声明,否则视为个人赠予;而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若无明确赠予一方,则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具体归属还得看双方是否有特殊约定。让我们通过案例来具体分析:在李某案中,北京高院判定父母出资。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10

1、判决合理。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对于继父母婚姻关系终止后继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因此属于执行困难的情形。但是婚姻法规定了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不以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变更,亲生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始终有抚养的义务。所以,该法院判决是合理的。阮某与汪某已。

婚姻家庭法 案例分析 肖良入赘到沈家后,肖良父母是否享有要求肖良赡养的。

肖良的父母当然有权利要求肖良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原因是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是永远不能不能改变的。所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子女都有义务尽赡养父母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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