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争议焦点案例分析

huoguang2024-09-30 03:35415 阅读28 赞

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1.陈某对于婚姻破裂是否存在过错;2.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判决 法院判决:一、准予杨某与陈某离婚;二、婚生女儿由杨某抚养,陈某自2011年10月起每月给付陈某某抚养费4500元至陈某某十八周岁时止;三、婚后共同财产中:房屋一套(含家具、家用电器等)归杨某所有,该房屋的银行贷款由杨某偿还。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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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案:法院判决是否合理?

泸州遗产继承纠葛:司法的裁决与社会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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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经典案例一·泸州遗赠

法理学经典案例探析:泸州遗赠的法律争议 在2001年的中国法律界,四川泸州的遗赠案因其独特的社会背景和法律争议而备受瞩目。这起“二奶案”围绕着原告张学英,被继承人黄永彬的情人,与被告蒋伦芳,其夫黄永彬的遗赠对象。黄永彬与蒋伦芳虽非法同居多年,感情破裂且分居,但蒋某在黄永彬病重期间仍尽心照。

婚姻法争议焦点案例分析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的认定

虽然涉案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谢某一人名下,且产权登记发生在谢某与戴某结婚之前,但二人婚后约定为共有,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涉案房产设立抵押时属于谢某与戴某夫妻共同共有。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

法理学经典案例一·泸州遗赠

法理学经典案例一泸州遗赠分析如下:四川泸州遗赠案是2001年轰动一时的“二奶案”,原告张学英(被继承人黄永彬的情人)与被告蒋伦芳之夫黄永彬(已因病死亡的遗赠人)属非法同居关系。被告蒋伦芳不能生育、且夫妻感情多年不和,长期分居,虽然如此,蒋某仍在遗赠人病逝前一直照顾其生活。遗赠人死亡前立。

《婚姻法解释三》如何伤了丈母娘?

在争论的焦点中有一种观点引发了我的思考。都是房子惹的祸《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只有寥寥十九条规定,但是上述的争议只缘于其中的两条: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

变性对我国婚姻法的影响及对策

首先,从法律认同的角度来看,变性人在婚姻法上的地位一直是一个争议焦点。在过去,由于法律对性别变更的认同不明确,变性人在结婚、离婚等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例如,变性人在领取结婚证时可能会因为性别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而遭到拒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变性人在婚姻法上的。

我一直在宁波工作,去年在舟山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过,离婚时应如。

所以,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通常情形下,对这起涉外的婚姻案件的财产分割意见,如依我国婚姻法作为实体法来审判的话,更多的是倾向于争论中的第一种意见。但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于婚姻法中的财产制度设计,通行准则是优先适用约定财产制,其次才是法定财产制。法律。

婚姻法解释三的详细解读?

1、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案例 小周结婚5年后,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小周的名字。那么,他的妻子小吕对这套房子有份吗?《解释(三)》原文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

男女双方离婚诉讼中都在争什么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争议焦点之五:婚生子女由谁抚养,如何确定。在离婚诉讼中,存在夫妻双方都争着抢着要孩子,有的是为了孩子成长,有的是为了自己养老,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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