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家庭关系的案例有哪些

huoguang2024-09-30 20:31708 阅读36 赞

全职妈妈在家带娃,离婚时能获得多少补偿?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类似规定,民法典实施之前就有 在原婚姻法中也有类似规定,只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夫妻的财产状况只能是分别所有,不能是共同。

民法典婚姻法家庭关系的案例有哪些

全职太太离婚获93万“家务补偿”?纯属误读!

(一)不区分夫妻财产所有制类型一律适用《民法典》施行以前,《婚姻法》关于离婚经济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简言之,只有采取约定财产制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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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该司法解释共有91条,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体例,主要分为一般规定(5条)、结婚(17条)、夫妻关系(16条)、父母子女关系(23条)、离婚(29条)、附则(1条)六个部分。该司法解释并未涉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关收养的规定。《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完全不变化的条款有17条,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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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带来的婚姻关系新变化(一)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中的当事人,不适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双方在法律上只是同居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不能当然地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相信《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司法实务将会对婚姻行为无效的过错认定和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作出进一。

《民法典》 之婚姻家庭编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学习笔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的理解与适用

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除非有明确的赠与声明,否则视为个人赠予;而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若无明确赠予一方,则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具体归属还得看双方是否有特殊约定。让我们通过案例来具体分析:在李某案中,北京高院判定父母出资。

评析民法典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和不足之处

民法典与人口和生育问题关系比较密切的部分是婚姻家庭编。我们认为,婚姻家庭编的最大亮点,是删除了原婚姻法和收养法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婚姻家庭编(以及整部民法典)没有出现“计划生育”一词。但婚姻家庭编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关于法定婚龄以及限制收养子女数这两个方面。下面分别进行详细分析:。

《民法典》解读112: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这是从宏观层面规定了婚姻、家庭等受法律保护,其中自然包括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利的保护。 另外,婚姻法等法律规定了以下三类主要的人身权利: (1)以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关系为基础的亲权。主要表现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以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全文内容有哪些新的民法典已于.1.1生效,婚姻法已经相关的司法解释于.12.31失效。现行有效的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亮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一些新规定。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现行《婚姻法》仅规定了受胁迫方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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