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实质要件

huoguang2024-09-22 08:31169 阅读14 赞

婚姻撤销和无效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2、申请人范围不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

可撤销婚姻的实质要件

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2)申请人范围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3)申请时限不同;(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5)效力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

可撤销婚姻的实质要件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1、婚姻可撤销是因为当事人是因胁迫而结婚。无效婚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该要件不是由于胁迫导致的。2、婚姻撤销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撤销权人必须是本人。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婚姻,比如被包办、被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应该从结婚的那天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实质要件

婚姻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根据最新规定,婚姻可撤销只存在两种情形,具体为: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一方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但是并未在婚姻登记前告知相对方,那么对方可以在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如下:1、其中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是什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对缔结婚姻关系的合意,即违反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或一方受他方或者第三者胁迫而缔结婚姻,但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所需的实质要件。(三)请求权人不同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异同

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二)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

无效婚姻制度原则

首先,我们来看欠缺结婚实质要件的无效婚姻。这一类包括可撤销的无效婚姻和应依法宣告无效的无效婚姻。可撤销的无效婚姻通常因一方或双方受到胁迫而结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如果婚姻撤销,这将成为自始无效的婚姻。在这一原则下,法律对非自愿婚姻采取了。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是什么

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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