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年限如何计算的最准确
退伍费中什么项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有什么?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 3、买断工龄款的归属问题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法客帝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法的若干解释。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十五条 夫妻双。
我老公18岁当兵,25岁结婚,30岁退伍并离婚,退伍费20万,我应该分割多少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
离婚时军人复员费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2、军人复员费、自助择业费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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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
我的老公在婚前他父母为他买了婚房,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婚后加上我的名字。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 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 ——— 70—入伍时年龄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军人转业费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会以婚姻存续年限为依据进行份额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