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案例分析题

huoguang2024-09-22 01:58746 阅读13 赞

婚姻法案例及分析方法

一、婚姻法案例分析介绍 1999年5月,女青年王某是在某一饭店打工期间,与比她大4岁的印刷厂的职工初某去相识并相恋。在去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王某认为两人的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他们的恋爱关系。初某对此坚决的反对,并多次的去扬言:王某如不去与他结婚,就会杀死她一家人。慑于初某的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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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4

(1)家具和家用电器不是王泳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而购置的家用电器,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2/3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王某与其女友同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在王某没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期间所作出的行为。那么,王某的工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的案例分析题

东财网院2011年3月课程考试《婚姻法》案例 案例分析一 2009年9月,陈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有特别约定外,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本案中陈某在2010年1月结婚时已经在合伙企业投资入股了,也就是说陈某所投入的股份是在婚前发生的,所以该股份应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何某无权分割。2、该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在何陈二人婚姻关系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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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案例分析

第一题马某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应该多分或全部得到该房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

关于婚姻法的案例分析

1 孟丽与谢涛属于事实婚姻,因为他们的同居行为发生在1990年,到1994年2月一日时他们已经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

求4个法律案例, 还有案例分析, 心得。

答案:王某要求要回女儿和财产能够实现,但要求与李某复婚不能够实现。理由: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李某已按法定程序宣告其死亡,符合本条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

一道关于婚姻法的案例分析

1、婚姻的有效性以结婚登记为准,并不以事实婚姻为准。2、甲跟乙是无效婚姻,倒是甲跟丙已经成为了合法夫妻。3、如果甲跟乙想解除关系,直接分手就可,本来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但是甲乙要对孩子的抚养承担义务。4、如果甲跟丙想解除关系,则必须去办理离婚手续。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 。

离婚案例分析

(1)本案应判决离婚,因张某与田某同居,要是能证明他们有过夫妻关系,可判重婚,再者就是张某的工资主要用于维持其和田某在一起的开销,根本无尽老工的责任(2)结婚前张某的父母购房一套给二人居住(就能说明这房的原意是给他门两个的,而不是给一个人)结婚后不久李某的父母赠与二人一套家用电器(原意是。

婚姻家庭法公选课案例分析 刘某与张某1985年结婚,婚后刘某从刘母处。

刘某死亡,刘某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刘某的一部分。因题目未做解释。故而此部分当如何划分尚不清楚。而刘某婚前所买的一百万的房屋是刘某婚前获得。根据婚姻法及民法,属于刘某个人财产。故而刘某死亡后划分为刘某遗产。答2:虽根据继承法:遗嘱以公证遗嘱为第一效力。但本案例中公证遗嘱所。

婚姻法案例分析及解答

婚姻法案例分析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思》的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8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之前,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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