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冲突吗

huoguang2024-09-22 07:30490 阅读11 赞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5条是否与原来的婚姻法冲突,如果冲突该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5条不与原来的婚姻法冲突。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得知在婚姻法修改之前,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曾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

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冲突吗

大学生结婚是什么规定

众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并无限制大学生结婚的条款,新《规定》作为这两个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过去我们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实质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单纯当成一个“治”人的工具,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来“管”人的,而是用来服务于人的。

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冲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区别

一个是包含了关于婚姻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办法,比如离婚,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产持有,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切割。一个是登记结婚的条件和办法。

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冲突吗

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当时的第一部婚姻法就已经确立了这一制度,要求男女双方在结婚、自愿离婚或复婚时,必须亲自到所在地政府进行登记。随后,1980年的婚姻法和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新婚姻法继续确认并执行这一制度。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国在1955年5月、1980年10月和19。

事实婚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法》修正后以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了,法律已经不再承认所谓的事实婚姻。双方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关于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根据《婚姻法》第八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规定

对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婚姻法》第12条明确,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处理方面,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规定对重婚导致的财产分割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然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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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并无限制大学生结婚的条款,新《规定》作为这两个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过去我们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实质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单纯当成一个“治”人的工具,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来“管”人的,而是用来服务于人的。

我国出台的与婚姻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4、《。

婚姻登记行为具有可诉性吗

笔者认为,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婚姻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确只规定了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时的救济途径和程序,即当事人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并无规定当事人对离婚登记行为有争议时的救济渠道,即没有无效离婚或可撤销离婚的规定,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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